五教研(小)〔2023〕42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关于召开2023年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研讨会并
上报“2023年小学教育质量管理评价”
综合材料的通知
各小学、九年制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升教育质量,全面、科学评价我区小学教育质量,按照五通桥区教育局《五通桥区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2023版)》(五教发〔2023〕16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五通桥区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管理研讨会”并上报“2023年小学教育质量管理评价”综合评价材料,现通知如下:
一、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研讨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人员
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00
地点: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人员:各校分管德育和劳动教育校长、教导主任
(二)会议内容及要求
1.内容:德育、劳动教育评价。
2.要求:各校形成德育、劳动教育汇报材料(总结、PPT)进行大会交流,时间:30分钟。
3.学校现场提交德育、劳动教育汇报材料,纸质打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有印证材料一并提交。
(三)会议形式
由区教研室组织分组进行互评,各校大会交流德育、劳动教育经验总结,区质量评价小组进行终评。
二、综合评价材料上报要求
为实现评价的全面性、过程性、成果性,需要各校提供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过程性材料。请按附件所示的Excel表格形式统计,共有6项,填好后请于11月29日前上传区教研室。
注意:所统计获奖项目仅限于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业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或参与组织的活动,其它活动不在统计范围。印证材料请各校拍照整理成电子文档(也可复印纸质材料),打包交区教研室审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上报,未按要求的不予统计。
三、其他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五通桥区2023年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系列表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