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研(小)〔2021〕22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关于开展五通桥区2021年农村小学教师
展评课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九年制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学校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转变,加快提升农村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农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五通桥区2021年农村小学教师展评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农村学校任教累计工龄满30年且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在职农村小学教师,具体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执行,经学校评选推荐,参加本次展评活动。
二、展评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1、展评课应符合课程改革的精神,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突出学科教学特点,体现创新精神。
2、展评课必须使用经过教育部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小学各学科教材或者校本教材。
3、展评课为20分钟的微型课。
三、参展方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送。
2、报送材料及要求:
(1)“五通桥区农村小学教师展评课推荐表”一式一份(每位教师一表)。
(2)详细教案的电子文档1份。
(3)各小学及九年制学校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姜斌老师处;邮箱:42176052 @qq.com。逾期未按要求报送以上资料的学校,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展评。
3、报送时间:2021年6月15日报送截止。
四、参加展评活动的时间、地点
展评时间:2021年6月23日。
展评地点: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五、各参展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五通桥区2021年农村小学教师展评课推荐表
2、五通桥区2021年农村小学教师展评课推荐汇总表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