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发中心〔2021〕1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
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印发的《五通桥教育名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五组通〔2014〕20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五通桥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五教发〔2017〕4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五通桥区第四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五教办〔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各类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遵循名优教师“选、培、管、用”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任用期管理内的各类名优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漆 莉
副组长:方勤宁、敖建平、李安明
成 员:余秀萍、姜 斌、范 茂、邓志军、张红军、李佳丽、廖桃杉以及相关学科教研员
二、考核对象
现任省特级教师(2人)、第四批区级骨干教师(7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时段
2021年1月~12月
四、考核内容
(一)省特级教师
工作室或学科研训团队常规工作及管理情况;按照《五通桥教育名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入推进五通桥区名优教师发展工程的通知》健全工作室研训制度及执行情况;学科学年度研训计划和工作总结;研训活动开展情况(过程性资料):教学风采展示及讲学活动(专题讲座及示范课)情况;教研课题(论文)情况;指导教师情况;教育教学业绩情况。
(二)区级骨干教师
考核教学常规执行和完成情况,凸出“五项管理”与“双减”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改革情况;考核教学能力以及教学业绩;重点考核骨干作用的发挥情况,主要为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自主研修情况;科研课题教改实验情况;编写教材、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讲学活动(专题讲座及示范课)情况;信息技术与课堂融合(须参加乐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2021年“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详见附件5)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区级以上研训活动参与情况;考核继续教育(含参培)情况;
五、考核要求
(一)省特级教师
根据考核内容四个大项形成“研训成果集”装订成册,要有个性特色或学科特点的封面设计和目录;研训活动内容要有活动照片;“研训成果集”将作为年终绩效(教科研经费)考核材料。2021年12月 10 日前将“研训成果集”交区教师发展中心李佳丽老师处,联系电话:18990635711。
(二)区级骨干教师
1.《考核表》(附件2)双面打印装订,并由本人按《考核表》的“填表说明”1~6条针对以上四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认真填写。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3~5人),考核对象要为考核组提供以上骨干作用发挥的各方面资料(含佐证材料),按人头装订成册以便考核组查阅考核,填写《五通桥区2021年中小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所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中小学骨干教师个人《考核表》签署学校考核意见(含评价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4.《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各考核对象的《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统一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区教师发展中心李佳丽老师处,联系电话:18990635711。
附件:1.五通桥区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考核名单;
2.五通桥区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年度考核;
3.五通桥区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学校汇总)
4.五通桥区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
5.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的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30 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各类名优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