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教〔2021〕2号
五通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关于举办2021年五通桥区幼儿园优秀玩教具
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乐教技〔2021〕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展示我区优秀幼儿玩教具成果,推广优秀教师在幼儿园玩教具方面的经验,决定开展五通桥区幼儿园优秀玩教具展评活动,并从获奖结果中遴选优秀作品推送到市上参加2021年乐山市第九届幼儿园优秀玩教具活动展评。现将本次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区幼儿园玩教具,凡在教学中使用的,师生自己设计制作,未参加过省、市、区评选的作品。
二、评选条件
1、参评作品符合科学原理,具有安全性,能激发幼儿兴趣智力开发等方面的作用。
2、幼儿园玩教具设计构思具有创新性,教具材料取材容易,能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便于自制推广。
3、参评幼儿园玩教具作品必须包含以下类别:
(1)科学类;(2)益智类;(3)建构类;(4)运动类;(5)艺术类(包含美工、音乐);(6)综合类(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 社会等)。
三、评选方法
1、按照市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本次展评活动的作品采取录制视频的方式报送。
2、本次展评活动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参评,先由幼儿园内部组织初选,再由幼儿园集中上报,参赛的幼儿园最多上报5件作品,上报的作品要填写“乐山市第九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附件1)1份,由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纸质申报表和视频(视频格式要求见附件2)到区电教教仪站(原建设小学三楼)。
3、区电教教仪站将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四、奖励
奖项名额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梦丹 联系方式:15280982841(QQ:627913665)。
附件:1.乐山市第九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申报表
2.视频格式要求
2021年3月16日